新竹市東區東門國小學生意外傷害及急病處理辦法  校網

新竹市東門國小學生意外傷害及急病處理辦法 每學年初有更換校長、主任、組長、輪到雅琳阿姨B組業務即呈主管核章 

中華民國890801第一次訂定 
中華民國910801修訂
中華民國940801呈宋校長核定
中華民國990801呈黃校長核定
中華民國1050801呈許校長核定
中華民國1060801、1080801、110、112呈李校長核定

緊急傷病辦法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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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琳阿姨 希望孩子尊重及愛護自己的身體     校園安全危險案例新聞-供老師指導學生引用

1100331 FB  在路邊看到一群國中生(非東門鄰居國中),其中一位男生竟大喇喇、眾目睽睽的吸電子菸,孩子,你可知電子菸對你的健康一樣有危害嗎?拜託家長要多注意青春期孩子的生活舉止阿!
父母賺錢不就為了孩子,當孩子做危及健康或是在校身體不適(如懷疑腦震盪),卻以「我很忙,走不開...」之詞回應,那就看孩子的造化了,希望別有遺憾之情事才好。

小卡〈緊急連絡暨健康使調查卡〉開學初導師務必請家長交回。校網  請點我

1.照護叮嚀:受傷若未改善不適請向老師報告並再回健康中心評估。當下處理量多時,請見諒無法協助老師通知家長。若有第三人或設備造成傷害,敦請導師詢問在場學生後至健康中心與校護共同就原委與護理處置向家長知會。辛苦老師了!校網 4502

⇒健康中心有頭部、胸部、腹部、眼睛、....挫傷家長通知單1.怕孩子回家不敢說或忘記傳達家長,導師簽名後貼在連絡簿,繼續觀察在校情形〈因有時是上科任課,家長有要諮詢只會找認識的--導師〉2.返家請家長簽名繼續觀察有無不適情形就得就醫檢查 ,3.後續就醫檢查結果有異常請當晚〈如確診骨折、腦震盪〉或隔日〈生病案例〉知會健康中心並通報主管,非特殊個案阿姨不會隔天電話追蹤班級導師,影響導師教學或班務進行。

事故受傷後送醫院情形回報〈避免家長重複向校方導師校護解說孩子後續治療情形而影響家長照護休息時間,由導師單一窗口聯繫並回報校護,校護再回報主管。 

若導師未回覆校護,則視為無特殊情形,另外雅琳阿姨依據輕重緩急、急診臨床、衛生所傳染病防疫與東門服務經驗法則〈自88學年到東門服務〉視嚴重性需要評估打電話給教學中忙碌或處理繁雜班務的導師〈因不是你忙就是我在忙〉 

2.新竹市東門國小學生意外傷害及急病處理辦法 校網 2308

 

 信箱聯繫1.疫情通報,追蹤或轉貼訊息甚至低年級腸病毒停課〈經驗法則:第二例都在傍晚通報〉給家長,導師與校護皆方便!2.特殊受傷傷口拍照轉給導師,視家長狀況是否給?3.緊急受傷到醫院隨時與導師端家長端衛生組長、學務主任、校長端、或更嚴重傷害需導師或任課到院讓家長心理較安撫〈教務主任端:安排臨代〉,處理與回報「現況」時間與時效line在緊急非常時間很重要! 

  校網 2308

公告日期:1040221、1040707、1050530、1060906 東門傷病處理原則說明,請參閱校網。 

在進入法律途徑前,每個學校光處理這些不知道已花多少時間了(玩耍碰撞、鬼抓人....,導師處理過程更是煎熬,就像醫病關係...)

 導師不是只有教學,還需配合教務處、學務處、輔導處的業務,週三下午每年要達到眾多教育非教育主管單位的研習(環教、性平、健促...)與成果,現在的教育真的是越像服務業了,孩子受傷,老師都戰戰兢兢。我們學校不是最大校,學生數一千七百多(兩位校護),一位老師負責25-28位。傷病量可以參閱,而每年上傳給教育部的量因為有訓練健康小天使協助老師運用班級保健箱,所以敝校還不是量最多的。社會缺乏信任,醫病關係與親師關係越來越緊張,但這對於國家的發展是負面的。東門歷年傷病量請點我 

都是他弄傷我的!在健康中心處理孩子受傷,首在情緒處理,看東門KK老師的法寶.... @ 新竹市東門國小健康中心 

  請家長與導師不斷提醒孩子注意安全阿!  

1、聽孩子的片面之辭     全國學校真真實實ing
http://mr6.cc/?p=17929

2、只因「大家認為是他撞的」小五生被同學家長求償200萬 

在進入法律途徑前,每個學校光處理這些不知道已花多少時間了(玩耍碰撞、鬼抓人....,導師處理過程更是煎熬,就像醫病關係...)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21684   

救護資源有限請民眾留給急迫需要的人

所有就醫情形是否需校護陪同與否說明 

為了要有好的護理品質,建議老師於教室直接聯繫家長至教室帶回說明請參閱。 

新竹市東門國小學生意外傷害及急病處理辦法,請參閱。另含疾病通報及處理流程表格說明。校網 東門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每學年初會呈主管核章

校園安全-緊急聯絡網, 105 9/5健康小天使陪培訓後帶回緊急通報貼紙貼於班級電話機上,以便補貼備而不用。 校網2410

 各類挫傷家長通知單--彌補孩子返家不會表達給家長造成親師誤會,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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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充實健康中心設備要點 
發布/函頒日期: 民國 98 年 05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體(三)字第0980068967C號 
圖表附件: 附件一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充實健康中心設備申請案件彙整表.DOC
附件二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充實健康中心設備申請表.DOC
附件三 學校計畫書格式.DOC

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民國 92 年 07 月 16 日發布 )

 

請小天使補貼各班班級電話話筒,貼「緊急連絡健康中心電話」貼紙。  校網 2410

若貴班班級電話話機上緊急通知電話貼紙不見了,請讓小義工貼上。平時也請不定期排定健康小天使〈低年級則請班長〉演練,勿讓通報學生慌亂衝、跑到健康中心,甚至延誤處理時間,感謝老師不厭煩的叮嚀學童—勿在走廊奔跑、上下樓梯不求快、勿大聲尖叫傷害他人耳膜…等等,共同維護學童安全。

  若校護一人上班遇緊急事件 , 惠請學務處夥伴, 協助:

 1.找出緊急電話簿 ,協助導師連絡家長、通知119

 2.或需要抬擔架時   請夥伴知道放在哪裡  如圖示註解說明

 新竹市東門國小傷病處理原則:初版9406版   951122、1040203更新版

網址:http://tmpst0146.pixnet.net/blog/post/30224819

此份文件請置於導師方便看到的地方如電話機下  

健康中心分機:8307 健康中心緊急專線:5268565 學務處:8301-8305

※聯絡生病同學家長處理原則:--依據東門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辦法與流程http://tmpst0146.pixnet.net/blog/post/25837384

情況

兩人校護上班導師處理方式

一人校護導師處理方式

1.若未發燒、學童膚色外觀無不適但上課倦怠

經處理後會讓學童返回教室或觀察室休息

觀察室休息未改善或請導師直接連繫家長

2.已發燒38度、吐或拉兩次以上或臉色異常

至健康中心經休息觀察仍不佳者聯絡家長或直接聯絡家長

直接聯絡家長

3.若家長照顧有困難,建議家長起碼帶去看過醫師再返校至健康中心〈尤其單親且為家中經濟支柱〉,校護可代為看顧,但症狀有加劇疑慮,則仍會動之以情請家長在家11照顧較佳。

4.家長一般不想讓學生回家皆考量課業問題或自己分身乏術,若家中有照顧者或經評估無法有體力上課者,校方會以---「此時發燒或生病抵抗力弱,我們怕小朋友會被其他潛伏的流感或水痘或疱疹性咽呷炎、手足口症等二次患病傳染,這樣對小朋友健康很不好。」答覆。 染上傳染疾病就別讓孩子上學

5.頭痛、腹痛來第一次不會馬上打給家長,如果經處理後又來第二次且外觀明顯疼痛無法忍受,我們寧願相信小朋友的陳訴,此時即通知家長,當然有些回家後甚至沒看醫師就生龍活虎,但因為確實有非常少的個案經醫師診斷確實有不好的合併症如癲癇或心電圖異常或腹膜炎〈這幾年内雅琳阿姨有開轉介單轉介的實際發現個案〉,畢竟健康中心只是保健單位,有的醫師經醫療儀器都有未及時發現診斷的盲點,更何況校護只是用肉眼評估。

6.因糾紛引起之受傷,情況一:會交代陪伴同學告知老師校護阿姨未打電話,請老師再告知家長;情況二:若校護有打電話給家長,必只對傷口處理說明,並告訴家長若要正確了解發生原因請家長再洽老師,原則上校護只能大概據第三者同學稍描述給家長起因;歡迎老師事後和校護接洽詳因。

7.若因校內設備引起受傷或特殊疾病〈傳染病通報也是〉,基於職責必通報衛生組長、學務主任、校長,也請老師協助追蹤和校護聯繫(比如校護有開異常個案轉介單至醫院就醫)是否有校方應注意事項?

※護士阿姨為什麼要向各位說明?

1.有家長因校護評估學童有發燒或長水痘或疱疹性咽呷炎、手足口症疑似個案,家長認為學業重要、甚至認為通知家長帶回是校護過於緊張造成家長負擔,但是在校園傳染病防治或維護學童健康的立場,若沒校護及級任老師嚴加把關,我們寧願請家長帶至就醫診斷,若沒問題,校方、家長是不是比較放心?但是家長往往著重在回家小孩就生龍活虎的點,其實家長應該去了解學童為啥常抱怨頭痛腹痛?是否身心的適應有困難?才以身體的不適來陳訴?

 

2.若家長對於健康中心的處理有疑慮,請老師多協助說明,其實我們也考慮現代雙薪家庭多,所以能盡量不讓家長多跑一趟就會適度幫忙如更換衣服或請至輔導處借吹風機

※為了要有好的護理品質,且開學後兩個月內有檢查視力及口腔工作,若在教室確認發燒超過38度〈予戴上口罩〉、或腹痛已至健康中心擦過驅風油或腹瀉嘔吐超過兩次,是否建議老師於教室直接聯繫家長帶回避免因處理量影響有些護理評估得需要性時間

 

通知家長到校帶孩子返家就醫,請勿讓孩子自己在校門口等家長,教室或健康中心二選一,開外出單方能離校。

※歡迎老師們隨時與健康中心保持雙向溝通 

護理師:                 衛生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1100514

府教體字第1100072042號
主旨:為瞭解學校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的內容,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1393號函辦理。
二、依學校衛生法第15條:「學校為適當處理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傷病,應依第二項準則之規定,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增進其急救知能。前項緊急傷病項目、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三、依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4條規定:學校應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公告之,請學校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4FseV3QoZv7gHUbo8填覆。
四、另請於110年5月17日前提供學校所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流程)、公告狀況及相關資料,請回覆教育處體健科張諺杰老師電子信箱05280@ems.hccg.gov.tw,聯絡電話:03-

5216121#269。
五、檢送本市各校學校學生緊急傷病處理實施及流程各乙份。

1010705府教體字第1010080698號  1010730東門開會制定 請點我

轉知教育部重申學校應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協助教職員工及學生接受相關基本訓練,請 查照。一、依據教育部101年7月3日臺體(二)字第1010121178B函辦理。二、教育部訂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簡稱本準則),適用教育部所屬各級學校,本市學校得準用本準則之規定,先予敘明。三、依本準則第4條規定,學校應訂定下列緊急傷病處理規定,包括與當地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之連結合作事項、教職員工之分工及職責事項、學校緊急通報流程、職務代理等行政協調事項、家長未到達前之處理措施等救護處理程序事項等。四、又本準則第6條規定:「學校應協助教職員工及學生定期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至少4小時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並鼓勵師生成立急救社團(隊)。」。五、請學校務必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重行檢視該規定,且請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定期接受基本救命術課程至少4小時。另請學校洽臨近醫療機構或民間專業團體協助辦理基本救命術課程,尤以導師、教官及學生優先,並列冊編組,定期輪流參加急救訓練。六、請各校落實學生健康輔導,針對..

1000314教師晨會:總務處--懇請老師再多加宣導並告知學生.每日上學進入校園後.嚴禁外出.如因生病或事故必須提前離校.須持健康中心開具之證明始可出校門。 

以下資料來自學校護理人員在職研習--「校園安全--法律篇」  講師: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第四屆理事長劉秀枝護理師

公佈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六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20104837A號令發布
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校園事故傷害每天都在發生,而且無法預期。 或許有人認為校園事故傷害和自己沒關係。 真的沒關係嗎?


處理校園事故傷害須有的緊急應變機制, 非一人可獨立完成,人人有責,各司其職。

事後安全注意義務:
是否妥善處理
任課老師:及時發現、處理
導師:通知家長. 照顧學生
護理人員:傷病處理
其他人員:支援、現場維護等
檢視事發狀況?事中安全注意義務)
是否為人的疏忽
事發時教師有無安全注意義務
客?情況下教師是否能注意
教師有無不注意
注意義務與事故發生有無?果關係
是否因校園設施之傷害 
 
校園安全責任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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