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組:負責口腔、一四年級健檢、傳染病、用藥安全、急救教育、菸檳預防、健康小天使、學保

A組:雅琳阿姨 

1090910 家長問:可以不保嗎?FB  雅琳阿姨我的孩子最小的也大學畢業了,已沒有此政府福利保障(但從小我也都幫兩個孩子另外買商業保險)

就像投香油錢,買個心安與保障。

 意外5000門診內 住院5萬內 自負額超過500元才受理、低收 中低收或其他特殊情形者免於受500元的限制 

(保險業務人員:不理賠掛號費,不理賠診斷書。並且,有500元的限制。意思是,假設,這場意外,只花了,600元,-100診斷書-掛號費= 如果還剩600元,就理賠。500元含以下,是不理賠的哦) 

國泰人壽學保官網: 

109 學年 學保說明會PPT   學保作業手冊  學保保單條款   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學保理賠條例及其相關法規  學校投保作業通知書  理賠申請書下載或學生到健康中心領單 範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學保等級調高
由行政命令變為法律條例 
第七條 學生及幼兒均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學保示範1.jpg

學保示範2.jpg

 申請學生團體保險理賠請檢附以下文件,家長請填妥 

1.至健康中心拿單填理賠申請書,請填寫完整,此為全國性教育部統一招標。
立書人即被保險人 學生自己簽名 / 受益人請填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2.診斷書正本。 
3.  此次理賠療程所有收據。【若為影印本,須由原醫療院所蓋章 表示與正本無誤。】

 匯撥方式請附上存摺影本(存戶為學生較單純,若為家長存戶,請多備證明關係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
4.理賠範圍:受傷門診或急診或生病住院。自負額500元以下無法申請理賠
5.診斷書費、掛號費未在給付範圍,  一次事故同時看2家醫院時,要附2家診斷證明書。 

※所有案例皆以健保身分就診,且求診健保醫療院所。 

被保險人必須於合法開業之醫院診所並經合格醫師診治。接骨技術員等非屬合格醫師,其收據不予採認。  

※每次住院實繳醫療費用,扣除除外責任事項(如掛號、診斷書、傷患運送、病房陪護、指定醫師費用),自負額超過金額(500元)以上,在限額內給付。  

 

6.申請手續:事故發生後,備妥各項申請所需文件,可透過學校承辦人員轉送本公司學團服務人員提出申請;亦可直接透過本公司保險服務人員協助提出理賠申請,或逕洽全臺各地服務中心櫃檯提出理賠申請。

 7.賠申請時效自得為請求之日(即事故日)起兩年。 

1100318府教體字第1100046792號
主旨: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團體保險投保及繳費期程通知,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0年3月9日國壽字第1100030462號函辦理。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團體保險「首批投保」作業請各校(園)於110年3月31日前完成。如有特殊狀況或窒礙難行之處,最遲請於110年4月15日前完成。
三、「首批投保」作業之保費繳交,敬請於110年4月22日前完成繳納。
(一)本學期開學日為110年2月22日。
(二)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範,要保單位應於開學日起二個月內繳納保險費。
四、完成首批投保作業且保費繳交入帳後(約3個工作日),方得辦理中途加退保。中途入學(園)者,各校最遲應於入學(園)核准日7日內完成加保作業。
五、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如有投保及繳費相關問題,請儘速洽詢該公司免付費學保專線:0800-036-567。

1100528 府教體字第1100086630號

主旨: 有關不肖業者以不實文宣廣告代辦學生保險理賠及索取學生個人資料事宜,請學校協助宣導防範,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8061號函辦理。
二、 邇來接獲有關不肖業者以不實文宣廣告招攬身心障礙學生或佯稱其家長委託代辦保險業者申請學生保險理賠,除要求相關代辦費用外,並向學校索取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等情事,請學校加強宣導如有前揭等情事,請逕洽該署委託109、110學年度辦理本保險之保險公司(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查證,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36-567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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