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131府教體字第1130028147號 校網
主旨:衛生福利部業於113年1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1130100040號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12936號函辦理。
二、案係將第二類傳染病「猴痘」名稱修正為「M痘」。有關各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查詢。
1110711府教體字第1120105280號主旨: 因應本土猴痘疫情仍處高原期,請持續加強衛教宣導,並鼓勵符合接種條件者接種疫苗,請查照。校網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88967號函辦理。
二、 截至本年6月26日止,國內已累計確診198例,目前本土疫情呈散發流行,仍處於高原期,持續有疫情傳播風險,並已出現2例特殊案例與性行為無關,分別為首例兒童(4歲)及首例女性(90多歲)猴痘病例。此外,鄰近之日本、韓國、泰國等亞太國家疫情呈上升趨勢,而歐美各國疫情雖較去年趨緩,惟世界衛生組織、英國及美國均於本年5月發出警訊,提醒猴痘疫情在部分地區有升溫跡象或有再次爆發大規模疫情之風險。
三、 鑑於國內持續處於高原期,且暑假期間人員交流、旅遊頻繁,為強化教職員工生猴痘防治知能與風險意識,請依本署112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6062號函(諒悉)說明,持續運用疾管署製作之衛教素材,透過多元管道加強所屬人員宣導。
四、 依疾管署於本年6月28日新聞稿說明,猴痘疫苗暴露前預防接種對象預計於本年7月初放寬,將由「近6個月內曾有高風險性行為」調整為「近1年有風險性行為者;過去曾罹患性病;或性接觸對象有前述任一情形者」;另為加速提高疫苗涵蓋率,該署已採購疫苗供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處擴大疫苗接種服務,合作醫療院所名單詳見https://gov.tw/3SG,請宣導周知,並鼓勵符合接種條件者至合作醫療院所預約接種疫苗。
五、 有關猴痘最新訊息、相關防治資訊、指引、教材文宣等,請逕至疾管署網站/猴痘專區(https://gov.tw/JkD)查詢及下載運用。
1120327府教體字第1120051732號主旨: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因應國內本土猴痘(Mpox)疫情,製作猴痘防治相關宣導教材,請運用各種管道加強防治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0312號函辦理。
二、 111年5月起,歐美等地區發生猴痘流行疫情,世界衛生組織(WHO)亦於111年7月23日宣布,猴痘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並於本年2月15日宣布維持PHEIC;此波猴痘疫情自111年5月中於英國爆發以來,截至本年3月10日全球累計報告病例數逾8.6萬例,其中以美洲(58,750例)及歐洲(25,859例)區域病例數最多,我國鄰近國家或地區,新加坡、日本、泰國、韓國、香港等亦有報告病例。我國亦已於111年6月23日將猴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截至本年3月14日累計確診12例個案,包括7例本土及5例境外移入病例。
三、 有鑑於國內已出現猴痘本土案例,加以各國邊境檢疫政策逐步鬆綁,人員交流漸頻繁,且猴痘病毒感染潛伏期可長達21天,民眾感染風險提升,為強化社會大眾猴痘防治知能與風險意識,請運用各種管道加強猴痘防治宣導。
(一) 猴痘主要的傳播方式係透過密切接觸確定個案的皮疹或體液造成(包含:任何形式的性接觸、擁抱、親吻等),其他的傳播方式如飛沫傳染(但需長時間面對面接觸)、接觸受汙染的物品表面或感染的動物等。
(二) 疑似猴痘感染症狀,如:出現不同型態的皮膚病灶(如: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於臉部、四肢及生殖器等部位),可能伴隨症狀,如:發燒(≥38°C)、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如有相關症狀,請佩戴口罩並就醫。
四、 檢附疾管署製作之猴痘衛教單張以供運用,其他衛教宣導文宣、教材或影片等,可至該署全球資訊網/「猴痘專區」項下查詢及下載運用。
1110711府教體字第1110103196號 校網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於本(111)年6月23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100867號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3948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新增「猴痘」為第二類傳染病。
三、 有關「猴痘」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G3A6nyt8JmqIUcUF5Pek6w)。
1120612府教體字第1120091245號 校網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製作多國語言版本之猴痘防治衛教宣導單張,請學校運用多元管道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6062號函辦理。
二、 截至本年5月29日止,國內已通報確診128例猴痘病例,各國邊境檢疫政策逐漸鬆綁,且猴痘病毒感染潛伏期可達21天等,民眾感染風險提升,該署為強化社會大眾防治知能與風險意識,製作「注意猴痘 你該這樣做!」及「猴痘:您需要知道的事」2款多國語言版本(包含中、英、印、越、泰文)之衛教宣導單張。
三、 旨揭宣導單張及其他猴痘防治衛教素材,請逕至該署網站/猴痘專區/宣導素材(網址:https://gov.tw/h3f)查詢下載,並請依本署112年3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0312號函(諒悉)說明,持續運用前揭素材加強所屬人員宣導,以提升教職員工生防治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