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網 1101015 學生團體保險(平安保險)家長通知書,今起陸續小義工會放置各班交換櫃。FB 也line給各學年導師群組
雅琳阿姨B組:負責口腔、一四年級健檢、傳染病、用藥安全、急救教育、菸檳預防、健康小天使、學保
1100804 線上會議 8月中下旬會寄文件 免付費電話0800-036-567、
1090910 家長問:可以不保嗎?FB 雅琳阿姨我的孩子最小的也大學畢業了,已沒有此政府福利保障(但從小我也都幫兩個孩子另外買商業保險)。
就像投香油錢,買個心安與保障。
意外5000門診內 住院5萬內 自負額超過500元才受理、低收 中低收或其他特殊情形者免於受500元的限制
(保險業務人員:不理賠掛號費,不理賠診斷書。並且,有500元的限制。意思是,假設,這場意外,只花了,600元,-100診斷書-掛號費= 如果還剩600元,就理賠。500元含以下,是不理賠的哦)
110 學年 學保說明會PPT 家長通知書 學保作業手冊 學保保單條款 學校投保作業通知書 共同供應契約條款 學保理賠條例及其相關法規 代辦加退保作業申請書 學生團體保險-契約變更申請書 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 醫療保險金債權轉讓同意書 醫療保險金債權轉讓同意書-填寫範例 理賠申請書下載或學生到健康中心領單 範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學保等級調高
由行政命令變為法律條例
第七條 學生及幼兒均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申請學生團體保險理賠請檢附以下文件,家長請填妥:
申請學生團體保險理賠請檢附以下文件,家長請填妥: 本學期全國統一招標由國泰人壽公司承辦,1100801-1120731
一、應備各項理賠給付所需申請文件請至健康中心辦理〈發生時間兩年內,也可透過透過保險服務人員,或逕洽全臺各地服務中心櫃檯提出理賠申請〉。交給健康中心,再由國泰服務人員到校取件(每週四,校護會請服務人員簽收備查,以證明文件已交付,避免遺失造成困擾),申請補助金額係由國泰人壽審核。一次事故同時看2家醫院時,要附2家診斷證明書。
二、有理賠問題可請教國泰人壽服務人員:林子儀先生;連絡電話:0919502980
三、以醫療保險金為例:所有案例皆以健保身分就診,且求診健保醫療院所。被保險人必須於合法開業之醫院診所並經合格醫師診治。接骨技術員等非屬合格醫師,其收據不予採認。
1.家長填妥申請書(向健康中心領取,立書人即被保險人 學生自己簽名 / 受益人請填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匯撥方式請附上存摺影本(建議存戶為學生,若為家長存戶,請備證明關係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
2.診斷書
3.收據明細(若為影印本,須由原醫療院所蓋章 表示與正本無誤。
四、相關國泰學保內容請參閱校網或參閱東門國小健康中心學保網站〈含填寫範例〉。
申請對象:1意外受傷,掛門診或急診者、 2因生病有住院者
五、同一事故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扣除除外費用後,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非全額補助),自負額500元以下無法申請理賠。除外責任費用(如;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運送傷病、病房陪護、指定醫師費)
若有疑問,請洽 Miss張或羅 5222109-8307、8308 、5268565(緊急專線) 東門國小健康中心 敬上 1100901
110學年公文
1100802 府教體字第1100114510號
主旨: 「11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說明會」採視訊方式辦理,詳如說明。
說明:
一、 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0年7月26日國壽字第1100071349號函辦理。
二、 因應國內疫情發展,本學年度說明會將採視訊方式辦理。
三、 本次說明會採Cisco Webex視訊會議系統於8月4日(三)上午09:30-11:30辦理,請各校與會人員按說明會場次排程表(如附件二),依所分配場次之辦理時間點選會議連結(或輸入會議號碼及密碼),即可以訪客身分進入。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撥0800-036-567免付費學保專線。
1100824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以下簡稱保單條款)「事故發生之日」之認定解釋案,請查照。校棢
府教體字第1100126883號
主旨: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以下簡稱保單條款)「事故發生之日」之認定解釋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4200號函辦理。
二、 保單條款第13條「失能保險金」之事故發生之日認定:被保險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產生之相關失能病因,採「失能診斷確定之日」認定。
三、 保單條款第14條「重大手術保險金」之事故發生之日認定如下:
(一) 因疾病實施重大手術之認定:以「施行重大手術之日」認定。
(二) 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實施重大手術之認定:以「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之日」認定。
四、 請學校依說明一、二認定方式,據以辦理或協辦相關理賠事宜。
1100830 府教體字第1100125594號
主旨: 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業經本部於110年8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1100080276A號公告,茲檢送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0276B號函辦理。
1100830府教體字第1100127121號 校網
主旨: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110學年度保險費繳納與補助金額及繳納程序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05302號函辦理。
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8條:「本保險之保險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10條第1項:「本保險之保險費由要保單位之主管機關補助三分之一」、同條第2項:「本保險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每年分二次於註冊或辦理其他指定之程序時繳納之辦理」。
三、 旨揭保險費業經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0276A公告,110學年度保險費每人每學年新臺幣(以下同)525元。
四、 前項公告之保險費依本條例第10條第1、2項規定,由要保單位主管機關補助三分之一,每年分二次繳交。其被保險人應繳金額及政府補助金額如下:
(一) 第1學期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8元。
(二) 第2學期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應繳納保費175元、政府補助87元。
五、 本案保險期間自110年8月1日上午0時起至111年7月31日午夜12時止。
1100909 府教體字第1100136413號
主旨: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團體保險投保及繳費期程通知,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0年9月7日國壽字第1100090328號函辦理。
二、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團體保險「首批投保」作業請各校(園)於110年9月30日前完成。如有特殊狀況或窒礙難行之處,最遲請於110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 「首批投保」作業之保費繳交最遲請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 送件文件。
四、 完成首批投保作業且保費繳交入帳後(約3個工作日),方得辦理中途加退保。中途入學(園)者,各校最遲應於入學(園)核准日7日內完成加保作業。
五、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如有投保及繳費相關問題,請儘速洽詢本公司免付費學保專線:0800-036-567。
.............................
1110304府教體字第1110038453號
主旨: 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團體保險投保及繳費期程通知,請學校依規辦理投保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1年2月25日國壽字第1110020853號函辦理。
二、 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團體保險「首批投保」作業已於2月1日起開放,請各校(園)於111年3月31日前完成。如有特殊狀況或窒礙難行之處,最遲請於111年4月15日前完成。
三、 請於111年4月11日前完成繳納「首批投保」作業之保費。
四、 完成首批投保作業且保費繳交入帳後(約3個工作日),方得辦理中途加退保。中途入學(園)者,各校最遲應於入學(園)核准日7日內完成加保作業。
五、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如有投保及繳費相關問題,請儘速洽詢該公司免付費學保專線:0800-03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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